《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法》的废除只能是进步
文\汤子平
今天在某评论里的一个醒目标题吸引了我,“嫖娼应该关半月,还是关半年?”昨天,我看完一篇关于卖淫嫖娼收容教育的文章后,就即兴的写了一篇《中国,该用什么来代替卖淫嫖娼收容教育法》的评论,已经发表了我个人的见解。
今天,因为某评论的今日主题又一次让我不得不编辑了这篇文字,我一进入今日话题,我就完成了评论里今日话题的“问卷调查”我的答案依次为:收容教育制度应该废除--我没听说有我的不太好的朋友因为性交易被抓的--我认为本期专题质量尚可,看后有些收获。
作为第一个问卷调查的问题,我毫无疑问的会选择当废,不可能再存在了,我在开头提到的自己的那篇评论里已经说了很多关于这样的制度留存的恶习,和被一些居心不良者,以权谋私者成了谋取暴力的工具。
关于第二个答案,我觉得首先设计这个问卷调查的编辑思想就有问题,硬生生的把“性交易”和“不太好的朋友”挂上了勾,也就是说,所有有过“性交易”的人,已经被他定位成了“不太好的人”了,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为只有两种选择,一是“有”,二是“没听说有”,当然我的朋友的确是没有因为“性交易”被抓过的,但我的朋友并不是没有过“性交易”的行为,只是这些朋友,我并不认为是“不太好的朋友”,希望设计本评论问卷公司相关的编辑思想应该变通,这样强加的,不全面的问卷调查,很牵强附会。
对于第三个问题,对这次设计主题的质量评论答案,我依然只是选择了一般的回答,“尚可,看后有些收获”,我读完所有的评论,和相关的文章或是评论,大部分的所谓学者,文人,或是网友的观点,还在喋喋不休的讨论“卖淫嫖娼”是不是违法,是不是违背了道德伦理,对于“卖淫嫖娼”的行为到底应该怎么处罚等等一些很是无聊的话题。
但我之所以没有选择“无聊,浪费我的时间”的答案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我看到了评论中,很多进步的中国人,很多进步的思想,很多要远远进步于那些所谓的专家,文人,学者等等的思想,我看到了中国的希望,我看到了中国人的思想已经在进步,因此我仅代表思想进步的中国人,代表中国性学研究者,代表为中国性文化发展默默无闻做着努力的专家们,感谢设计这个问卷的公司,提供了这么一个好的平台,一个可以真正展示进步中国人思想的平台。
我在这里,也真的不想多说些什么了,我编辑了一些在本评论里,我看到中国人思想进步,中国未来希望的评论,放在这里,我想我会以他们为骄傲,我会以此为动力,为我的研究工作继续努力。
论题:嫖娼应该关半月,还是关半年?
部分热门评论:
1、人都是有需求,这至少会解决一部分人的需求,这总比他们去犯罪好吧。
2、设立红灯区由卫生防疫和税务去管。
3、不该关,现在男女比例相差这么大,还有那么多二奶,男性多出14个百分点,你说怎么办??
4、性这东西,真是一言难尽.我虽没出过轨,但看到身边的靓妹还是会想的,我们夫妻恩爱怎么会生出这种邪念呢?是否我们人类社会的生活方式有问题呢?
5、为何不尝试给性服务者发执照呢???其实这也是欧美的先进经验啊!!!
6、买卖自由,促进经济发展!
7、什么半月半年的,根本就不该抓!连抓人的人都会嫖,你说叫谁去抓谁呢?
8、有人需要性,有人需要钱,这是人之本能,为什么要管那么多,以人为本,和谐社会,人类历史上古今中外你看那个能禁止了,人类社会也要换个角度看待这个问题!
9、完全没有这个必要,24小时就很多了。。。还罚钱的,这问题其实很矛盾。是人都有生理需要,万一夫妻间关系不好怎么办?去和别人发生关系?一夜情?那这不就是伦理道德败坏?
10、这是等价交易,市场不应该限制而要做的是让她良好的发展。
11、什么半月半年的,根本就不该抓!那根本就不能说是犯罪,何从说起该不该抓的问题,与其说是某中交易,不如说给某些人群提供就业的机会和释放压力的好去处。
12、不该关,让他合法化
13、开放,规范,安全,稳定
14、既然你没有办法去不让它存在为何不接受它呢?这也是种生活啊
15、这个属于正常的生理需求,只要不是强迫的,就不应该抓。你情我愿,抓什么抓啊,倒是应该要求从事性工作者要定期到医院检查,只要没有传染各类疾病的可能就好了。
16、法律不应该去约束此行为,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17、现在虽不合法 ,但合情!这是一部分人的生存之道,也是一部分生活的需要!但需要法律来规范和个性化管理!
18、男人心中有杆称,只要不乐不思蜀,影响家庭和睦,这没什么,一个男人一辈子要是连一个红颜知己也没有,可想而知,你过得多郁闷,呵呵
19、各取所需,搞活经济,减少犯罪,稳定治安.
20、性彻底解放发放执照高税收
21、合法化是最好的,我虽是一个女性,但是这个东西从有文明开始就一直存在,存在就有存在的价值.
22、人生本来就是吃/作爱(L)/穿三个字,吃饭可以吃各种形式的饭,有在自家吃的,别人家吃的,饭店吃的,花钱的,不花钱的......。难道LB就不可以像吃饭那样吗......。都一啊,人的本能吗,只要它不造成社会矛盾,管它,压缩它干吗?
23、没必要拘留啊罚款的吧 随着社会的进步 我感觉已不是什么大师 应提倡使用避孕套 如何预防性病 艾滋病 加大宣传
24、什么cun与廢,這种收容所的cun在根本就是違法的,雖說我對ji也是很厭惡的,可是ji也是靠自身的ji能吃飯,就象認同nai媽的存在一樣,她們的人身權利也不容任何人隨意侵犯,而且,从另一个方面讲,ji們為減少xing犯罪也是功不可沒的,為社會的安定,協調社會予盾,当然也為了自己的生活,xi牲了尊嚴,做出了貢獻
25、假如要管,应管其交易的价钱问题,不让其乱收费才是.你能管别人却不能管住自己,因为你也是一个好色<这是天性>之人,最好让其合法化,有序管理之.
26、应该算做第三产业。可以收税,利国利民。
27、太小题大做了吧 随着社会的发展 应从预防艾滋 性病上多宣传 下力气 什么拘留罚款啊 能治本吗 形式主义
28、干脆合法化,每个人有享受性生活的权利,同样每个人也有处理他身体的权利。
29、性这东西有谁不接触,从古自今都是这话题.这是人的本性,管的越严越容易出问题.中国人的观念不改悲剧越多.
30、性工作者是调剂生理的需要,只要管理好卫生防疫对社会是有贡献的。
31、法律应不断根据人类的需要和进步修改,男女性爱是人类最基本需要之一,法律必须给予保护。
32、得感谢那些搞服务的小姐们,她们为社会的稳定做了大贡献,人都是有七情六欲的,为什么你们有老婆孩子的该好好生活,那些单身在外辛苦工作的人就该遭大罪.如果你也处在一生都在外地工作,很少与老婆孩子团聚,你们又会怎样?理解万岁.这样社会也少了很多性犯罪,支持.
33、应该发健康证,限制性合发经营,划出特定区域,既可以减少爱滋传播又可以增加就业.大力宣传安全套的好处,这样的话,2011年文明城市非广州莫属.
34、我觉得开放的中国不应该再因循守旧了,观古今中外什么时候中断过“鸡”的存在?我觉得就是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国家法律的大旗收敛钱财,真不道德!!!
35、性是一种文化,与生俱来,任何社会都无法回避,随着社会的进步,性已经成为一种行业,现代社会文明程度更高,更应该规范这种行业,使之合理稳定规范有序的运作,如持证上岗,定期健康体检,虽然我国目前还不可能,我坚信将来一定会实现的。
最后我看到了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也深感欣慰。
80.95%的人认为《收容教育》制度当废除,只有11.37%的人,认为当存,7.68%的人不发表意见。也就是说中国人的思想基本已经进步了,也从另一个角度可以看出,国人对这种制度被少数人利用谋取私利的痛恨。
57.49%的人没有听说过自己的朋友因为“性交易”被抓过,只有42.51%的人听说自己的朋友被抓过。这一点可以说明,中国的“性交易”大部分已经合法合理,只有不到半数的人,只是因为某些腐败分子,某些无良人员的利欲熏心,欺压百姓的表现,这些42.51%人员代表的心声成了受害者,替罪羊。
69.77%的人认为这样的话题很有意义,以后会继续关注,18.16%的人认为这样的讨论有所收获,6.10%的人认为这样的话题是无聊的,5.97%的人认为是这种话题很烂,对出题者痛恨。这里我们很明显的看到,国人对“卖淫嫖娼”的看法,大多数人觉得,这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和社会存在的必然现象,从古到今都是如此,都很希望我们的国家对这种现象有个合理的解释,有部最规范合理的法律条文来规范它,实施它,保护它。对于少部分人来说,只是看不惯那些利用国家法律法令的不规范,从而投机取巧的行为,已经感觉到了无奈,对政府或是某些官员失去了信心而已,其实他们心中,有哪个不想继续关注,希望能给社会一个公正的说法,给“卖淫嫖娼”行业一个合理的冠名呢!
